企业领取的贷款证应如何使用?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11-09 13:44) 点击:277 |
企业领取的贷款证应如何使用? 1995年1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证管理办法》规定: 企业领取贷款证后,方有资格办理还款手续。 企业申请借款时,金融机构信贷部门必须查验借款企业的《贷款证》。决定向其贷款后,信贷人员须在贷款证上逐笔登记,并签字盖章。企业归还贷款时,应持金融机构会计部门填制的贷款偿还凭证和贷款证,到金融机构信贷部门及时做还款记录。信贷人员须在贷款证上逐笔登记,并签字盖章。企业申请贷款展期,信贷部门批准后,信贷人员须在贷款证上逐笔记录,并签字盖章。 信贷部门办理保证贷款时,必须同时查验保证企业的贷款证。决定办理保证贷款后,信贷人员须同时在被保证企业和保证企业贷款证上逐笔登记,并签字盖章。 企业归还保证贷款时,借款企业应及时通知保证企业持其贷款证到信贷部门做核销登记,由信贷人员签字盖章。企业在注册地以外城市金融机构办理借款还款手续,要持其所在城市发证机关颁发的贷款证按上述相同程序在异地贷款栏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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