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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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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居住。 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将原第3条第2款修改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增加一 条,作为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由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当属违反婚 姻法的“非法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