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列情形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8-18 15:43) 点击:190 |
哪些列情形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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